被指定為不受歡迎的外國組織,意味著什么?
中國反邪教網(wǎng)了解到,根據(jù)2015年俄羅斯總統(tǒng)普京簽署的《外國及國際不受歡迎組織在俄法令》規(guī)定,若被納入俄羅斯不受歡迎的外國組織清單,該組織在俄賬戶將被凍結(jié),關(guān)閉子公司,不得組織研討會、集會等公共活動,禁止存儲、包括通過媒體傳播其資料。
如果這些組織不顧禁令繼續(xù)在俄羅斯開展工作,將被處以最高10萬盧布的行政罰款,并且其雇員將受到相應刑事處罰,包括最高處以50萬盧布的罰款、最高5年的勞役和最高8年的監(jiān)禁。與被禁止組織合作的官員將被處以2萬至2.5 萬盧布罰款,普通公民將被處以最高1.5萬盧布罰款,銀行則會被處以5萬至10萬盧布罰款。同時,銀行和非信貸組織應將拒絕與不受歡迎組織進行交易的情況通過俄聯(lián)邦金融監(jiān)督局,向俄總檢察院辦公室報告。此外,不受歡迎外國組織的雇員將不得進入俄羅斯聯(lián)邦。
俄羅斯向來對威脅國家安全的違法行為嚴懲不貸,僅列舉兩例如下。
2014年1月21日,俄羅斯聯(lián)邦安全部門工作人員對3名組織觀看“法輪功”電影的圖瓦“法輪功”人員進行審訊。1月24日,安全部門對哈卡西共和國首都阿巴坎市“法輪功”分子鐵木爾·蘇勃拉科夫的辦公室及租用場地進行了搜查,收繳了一臺電腦。2月6日,安全部門對下諾夫哥羅德市一家幼兒園進行了搜查(該幼兒園園長尤利婭·卡爾波娃是一名“法輪功”成員),收繳被禁書籍。(俄羅斯“貓頭鷹”信息分析網(wǎng)站2014年2月7日)
2015年6月,俄羅斯執(zhí)法部門逮捕了“法輪功”在烏德穆爾特共和國首府伊熱夫斯克市分部的頭目加列耶夫。這名29歲的男子因建立“法輪功”網(wǎng)站宣揚極端主義書籍信息,犯有“組織極端團伙罪”被捕。(俄羅斯國際文傳電訊社2015年6月10日)